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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推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推选活动。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三、征集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且未参加过之前的各种评选活动,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表演权或专利权等。征集不受数量限制,可以是一件,也可以是一系列的廉政文化作品。

2.征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共四大类作品(上报作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作品要求突出“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活动主题,旨在用表演、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媒体记录等表现形式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宣传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通过推选出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雅俗共赏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弘扬廉政理念,传播廉洁文化、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工作、学习新风尚。

3.各单位或个人在报送作品时,需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推选活动报名表》(附件2)。

4.请各单位或个人于6月3日前将作品原件和《报名表》(附件2)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

四、相关事项

1.学校将此项活动列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创作。

2.学校将根据作品报送情况组织校内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从校内获奖作品中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被推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参加第五届全省或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3.报送的作品要求原创,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的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后果。

4.作品一经报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评者自留底稿。

联 系 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82190321

报送地址:综合办公楼1129室

电子邮箱:ldjiwei@ne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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