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教监厅函〔2011〕11号)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将对我校落实《通知》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学校党委非常重视此次专项检查,于9月5日召开了专项检查动员会。9月14日又专门召开纪委委员及检查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9月15日至9月16日学校党委委派纪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单位和纪委委员组成的4个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
2.依据评分标准检查相关支撑材料。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周宏力 回 春
检查单位: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林学院、理学院
图书馆、研究生部、科学技术研究院
第二组:姜洪海 王晓光
检查单位:工程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
体育部、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团委
第三组:王 健 李玉荣
检查单位:园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处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资金筹措与财务管理处、招标管理中心
第四组:石 莹 钟 蕾
检查单位: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文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基建处
请相关单位总结提炼本单位的特色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向检查组汇报,并根据东林发【2011】33号文件中“附件一”和“附件二”评分表中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注:本次没有抽查的处级单位,请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佐证材料交学校纪委(综合办公楼1116室或1127室)。
联 系 人:李文秋 王虎生
联系电话:82190321 82190336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