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处级党政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经研究决定,实行处级领导干部向主管校领导签订《东北林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责任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责任书的对象是校内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责任书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制作,一式两份,责任人留存一份,校纪委留存一份,存入责任人个人廉政档案。
三、责任书请于5月31日前签订,由单位统一送交纪委存档。地点:综合办公楼1112室,联系电话:82190321,联系人:钟蕾。
希望各单位以签订《东北林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责任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纪律支持和思想保障。
纪委监察处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