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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反腐倡廉建设量化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05-26  点击: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对校内处级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量化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处级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考核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考核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廉洁教育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及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考核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
    二、考核范围
    考核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学院。
    (二)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除各学院外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三)职能部门(不设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所有处级单位)。
    三、时间安排
    自2010年起,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时间定于每年的12月。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方法,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反腐倡廉建设量化考核表》(附后)确定的计分标准评定分数。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
各处级单位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反腐倡廉建设量化考核表》和《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评。
    (二)考核检查阶段
学校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考核组,对各处级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专项调查、随机询问等方式,通过考核,推动各处级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组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反腐倡廉建设量化考核表》,对被检查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打分,并将打分表和形成的考核报告报送学校党委和纪委,督促有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学校党委将把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