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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6  点击:

    为明确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2010年6月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明确界定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并结合典型案例,针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以不正当方式谋求用公款出国(境)、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等行为,规定了十二种具体违纪行为,明确了给予党纪处分所应当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解释》是是从制度上狠刹公款出国(境)旅游歪风的有力举措,校内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学校纪委将把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反腐倡廉建设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着力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