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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统筹思维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发布时间:2020-10-16  点击: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对统筹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综合情况开展调研。

  统筹推进实践中显现的一些问题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较强政治性、基础性和统揽性,涉及党委、纪委和党的职能部门多个责任主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基层存在对“三不”一体推进的内涵、外延、定位把握不准的现象。

  知行合一不到位。目前各级都能够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的高度认识一体推进“三不”,但在具体落实上,有的党组织对于“谁来抓”的问题认知不清,依赖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的惯性思维尚未彻底扭转,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整合党的工作机关及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的效果不明显。有的党组织对于“怎么抓”把握不准,在推进“不敢”方面,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倾向于低调处理,对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大而化之,警示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推进“不能”方面,被动建章立制多、主动深化改革少;在推进“不想”方面,结合本单位管党治党实际,有特色、有针对性、能够促进干部觉悟提高的办法不多。

  工作用力不均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把案子办好办成是最大的成绩,结案后工作就画句号,对案件背后存在的监管缺失、制度漏洞等深层次问题分析研判少,通过案件查办推动“不能腐”“不想腐”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在推进“不敢腐”时,思想政治工作下功夫不够,用理想信念和党的政策教育转化审查对象,使其真心认错悔错改错有欠缺。有的在推进“不能腐”时,吸收“不敢腐”的有效做法不够,纪检监察建议中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漏洞分析研判不够,提出的整改意见不细不实,跟踪督导不够及时有效。

  贯通融合不顺畅。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信访、宣传、案管、审理以及派驻、巡察机构等部门单位,都有一体推进“三不”的职责任务,应把实现“三不”综合效果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考量。调研发现,在基层具体工作中,这些职能部门落实部署时不同程度存在割裂现象,工作缺乏统筹、合力尚未形成。如,实地调研的7个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程度存在宣布处分决定简单化、程序化问题,对如何把“一张纸”变成“一堂课”,以及做好教育回访等工作,探索研究不深、实质性动作少。

  切实解决好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问题

  当前,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深化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其内在逻辑联系,针对推进实践中存在的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

  构建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主体责任在党委,监督专责、协助职责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在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和国家工作机关职能部门。各级党委必须深入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主动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反腐败工作特点规律,因时因势因地制宜做好构建“三不”体系的总体设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强化反腐败高压震慑的同时,把监督、惩治与制度、教育结合起来,注重发现“三不”一体推进存在的面上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警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以“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推动“三不”同向发力。

  补齐短板弱项。要落实地方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持续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及时纠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偏离主责主业、代替主责部门履责的倾向。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同时,以通过案件剖析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深挖腐败根源,以纪检监察建议书、巡察整改建议书等加强治理整顿、督促深化改革。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肃政治生活,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党内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崇廉尚洁、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

  健全治理体系。研究制定“三不”一体推进的意见办法,从工作流程、任务分工、方式方法、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让“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释放治理效能。要引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信访、案管、审理以及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室部单位,既充分履行各自承担的职责,又拓宽工作视野、主动向前一步,做好各自领域“三不”一体推进工作。在“不敢腐”方面,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不能腐”“不想腐”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针对查办的典型案件,扎实抓好“一案三报告一警示”(撰写审查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整改报告、案件审理报告,督促发案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在“不能腐”方面,要用好各类监督成果,通过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发挥好信访问题研判、案管数据分析、大数据研判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加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扎牢制度笼子。在“不想腐”方面,要在“面”上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确保教育引导全覆盖;在“线”上紧盯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区分行业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查处一批、警示一片;在“点”上重点抓好案发单位,督促所在党组织做好教育整改等工作,重点做好被处分处理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回访教育,切实发挥“治病救人”功效。(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调研组,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1015日理论周刊第8版)